本報訊 10月10日,記者從南寧市自然資源局獲悉,日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印發《南寧市鄉村規劃師掛點服務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和《南寧市鄉村規劃師掛點服務工作方案》,要求各縣(區)平均每個鄉鎮應至少配備1名鄉村規劃師,從規劃編制和實施監督、方案策劃、工藝培訓等方面提供鄉村規劃師掛點服務,為鄉鎮、村莊規劃建設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撐,建立全市鄉村規劃師掛點服務工作制度。
根據要求,鄉村規劃師的履職方式包括開展定期走訪,協助鄉鎮人民政府編制本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明確建設用地范圍,明確建筑位置、面積、層數、風貌和戶型設計,監督檢查規劃違法行為,并對規劃違法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據悉,鄉村規劃師可采用社會招聘、選派掛職、村民推舉、退休人員返聘,以及志愿服務、黨組織共建等多種方式進行選聘,可以由企事業單位、設計單位、大專院校組織團隊服務,也可以選聘專業人員開展個體服務;優先選聘熟悉當地風俗民情的專業人員和具有相關專業背景的鄉賢能人作為鄉村規劃師,鼓勵鄉村規劃師開展專職服務。
根據要求,今年南寧全市范圍內每個縣(區)至少選取1個試點,開展鄉村規劃師掛點服務試點。2022年,各縣(區)全面推行鄉村規劃師掛點服務。2025年,實現鄉村規劃師掛點服務制度化、常態化。
(黎兆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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