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今年是深圳經濟特區成立40周年。在《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發布一年后,10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下稱《方案》)。
《方案》被市場解讀為深圳的40周年政策大禮包。在業內人士看來,此次《方案》所涉及的諸多改革方向,此前深圳已經在逐步試探摸索,而本輪方案的到來,無疑是為深圳先行先試改革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根據目標,深圳今年會在要素市場化配置、營商環境優化等重要領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制定實施首批綜合授權事項清單;2022年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重大制度成果;2025年,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標志性成果,基本完成試點改革任務,為全國制度建設作出重要示范。
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是《方案》的重點內容之一,在土地管理制度、勞動力流動制度、技術成果轉化制度、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等領域提出了具體的探索方向。
為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方案》明確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委托深圳市政府批準。
除了土地管理制度,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也是深圳經濟特區綜合改革試點的關鍵所在。《方案》明確,完善行政管理體制和經濟特區立法。按程序賦予深圳在干部和機構管理、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等方面更大自主權。探索完善行政爭議多元解決機制,健全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銜接機制。
同時,支持深圳擴寬經濟特區立法空間,在新興領域加強立法探索,依法制定經濟特區法規規章。
知識產權也是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2019年正式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極大地激發了企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也使深圳在最新的全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工作績效考核中躍居第一。《方案》進一步提出,要將深圳打造為保護知識產權標桿城市。(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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