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廣東網站信息顯示,廣東省建筑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時清運,或者未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的(第1次查處,發現1-2處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時清運,或者未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的)被罰1萬元。
文書號“深交罰決第[2024]ZD04795號”行政處罰決定顯示,經調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認為廣東省建筑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01月30日 16時00分在(違法地點)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龍坪路市政工程(龍崗段)第一合同段深惠大道(K12+913至K13+200路基段施工區域實施了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時清運,或者未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的(第1次查處,發現1-2處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時清運,或者未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的)的違法行為。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對廣東省建筑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處以罰款10000元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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