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應有關工作的通知》印發
本報訊 為了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自然資源部近日印發《關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應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強調加強部門協同聯動,嚴格落實對應去化周期的住宅用地供應機制,遏制部分城市住宅用地供應不合理增長。
《通知》從做好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與住房發展年度計劃的銜接、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應、繼續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應、嚴格執行住宅用地收回的有關要求、層層壓實責任五方面進行部署。
《通知》主動對接住房建設需求,要求各地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則,統籌“市場+保障”的住宅用地供應安排。在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時,與當地的住房發展年度計劃相銜接,嚴格落實“以需定供”,統籌安排全年的住宅用地供應,促進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健康穩定。為了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應,《通知》要求各地根據市場需求及時優化商業辦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規模、布局和結構,完善對應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應調節機制。各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盤活存量住宅用地數據按季度動態更新。
據介紹,近年來,自然資源部建立了對應商品房去化周期和土地存量的住宅用地供應雙向調節機制,要求因城施策安排住宅用地供應,凡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長、土地流拍率高、市場需求明顯不足的城市,應當從嚴控制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規模?!锻ㄖ肪痛诉M一步部署,要求各地在年內實施供地的過程中,嚴格對照最新的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及時調整商品住宅用地供應量。特別對于庫存壓力大、去化周期超長(超過36個月)的城市,要暫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同時下大力氣盤活存量,堅決遏制存量土地不合理增長態勢。對于其他去化周期較長(18個月—36個月之間)的城市,要按照“盤活多少、供應多少”的原則,根據本年度內盤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積(包括竣工和收回)動態確定其新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積上限,合理控制其商品住宅用地出讓規模和節奏,確保存量不增加,逐步盤活消化。
《通知》還強調,各地要根據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在供地計劃中優先安排、應保盡保,要求多措并舉統籌盤活各類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對于納入城中村改造計劃的項目涉及的住宅用地,其中確實用于安置房建設的要優先保障土地供應;以市場化方式出讓用于建設可售商品住宅的,應按照《通知》要求實行供地調控。
為了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和存量用地盤活,《通知》要求依托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掌握超期未動工兩年以上住宅用地底數,持續動態更新,擬訂分類型、分步驟的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建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對于超期未動工兩年以上的閑置住宅用地,該收回的要依法收回。
《通知》明確,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住宅用地供應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同,科學編制供地計劃,落實住宅用地供應調控要求,依法依規做好購地資質、資金監管,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防止融資平臺公司違規拿地、防范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地級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及重點縣(市)住宅用地供應工作的指導監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實住宅用地供應要求。一方面,嚴格控制商品房去化周期超18個月的城市商品住宅用地供應,抑制存量住宅用地不合理增長;另一方面,要按季度核查市縣落實供地計劃和住宅用地供應調節機制的情況并在省內通報,通報結果同時報自然資源部。
據悉,自然資源部高度重視做好住宅用地供應工作,指導各地充分保障住房建設需求,因城施策,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的供應總量、結構、布局和時序,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自然資源部在加強對新增住宅用地供應工作指導的同時,也積極研究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升品質、助力轉型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高質量發展。
(楊 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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