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重慶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領域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明確中心城區和設有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的區縣在滿足質量、安全和環保要求的前提下,房屋市政工程應優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
通知要求,各優先使用項目應做到能用盡用,切實提高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在同部位的替代使用比例。建設單位應落實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切實做好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推廣工作,鼓勵將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替代使用相關要求列入施工合同;設計單位應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明確建筑垃圾再生產品使用要求;施工單位應按照合同約定和設計文件要求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并保證施工質量;監理單位應對施工單位建筑垃圾再生產品使用情況和施工質量進行檢查。
材料進場驗收環節,施工單位應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提供的再生產品檢驗報告和質量證明文件納入報驗資料并建立建筑垃圾再生產品使用臺賬,監理單位應審查再生產品檢驗報告和相關質量證明文件。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加強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施工質量控制,監理單位嚴把施工質量驗收關,對未按規定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和違反有關技術標準的行為,責令施工單位及時糾正。(崇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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